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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在哪?
释义
    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和特点:以小时计酬,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可以与一个或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需订立书面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随时可通知终止用工且无经济补偿;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法律分析
    一:是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二;是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三: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而全日制用工的,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四: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五;是规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六:是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是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结语
    根据以上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定义明确,劳动合同的订立方式灵活多样,口头协议也被允许。同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但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此外,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且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相比之下,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订立需书面形式,解除合同时需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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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16:4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