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自首?自首有哪些情况?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自首的定义和认定标准,以及在认定自首时需要注意的对象和情况。同时,强调了我国刑法对自首采取的相对从宽原则,鼓励犯罪分子积极自首并寻求宽大处理。 法律分析 一、哪些行为属于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认定自首时需要注意什么 1、可供自首的对象: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单位。 (3)城乡基层组织。 (4)以上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 2、在犯罪自首制度中,我国司法理论也实践也认为单位也可以成为自首的主体,根据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我国刑法对自首采取的是相对从宽原则,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下都要予以人轻或者减轻处罚。这就鼓励了犯罪分子要积极自首,寻求宽大处理。犯罪分子要树立正确的观念,犯罪必究,但是只要积极自首,凡事还有转圜的余地。而在自首当中根据情况的不同,具体又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 结语 自首是指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自首者一般会获得从宽处理的原则。自首对象可以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单位以及相关负责人员等。在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应被认定为单位自首。自首的犯罪分子在一般情况下会受到轻或减轻处罚。自首是一种积极的行为,鼓励犯罪分子树立正确观念,寻求宽大处理。根据情况的不同,自首可分为一般自首和特殊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情报工作保障 第二十五条 对因开展国家情报工作或者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导致伤残或者牺牲、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抚恤优待。 个人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和配合国家情报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国家机构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九十四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 第二十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开展功勋荣誉表彰奖励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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