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放弃继承是否可以反悔 |
释义 | 所谓放弃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如接受继承一样,放弃继承也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不再享有其放弃的遗产继承权。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释义,放弃继承是可以反悔的,但是: 1、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表示反悔,如果该撤回放弃继承得到其他继承人一致认可,则可以恢复继承。这种情况无论是否进入诉讼,考虑到继承的互谅互让原则及继承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均应予以恢复。 2、实践中,放弃继承后反悔如果仅有部分继承人认可其恢复,则不能恢复其继承,放弃继承作为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在其他继承人知道放弃继承之前反悔,放弃继承不为其他人所知,则虽有效力,但因及时的终止,对他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影响其继承),能否承认恢复,需要法院予以确认。 3、放弃继承反悔必须有可据恢复的正当理由。 4、如果放弃继承有争议,需要恢复继承的继承人可提起恢复继承权之诉,请求人民法院对其继承权予以确认。 一、放弃继承保险赔偿反悔是否合法 放弃继承保险赔偿反悔一般情况下来说是不合法的。放弃继承权的表示作出后,得到其他继承人的认可即成立。一般情况下,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又反悔的,一般是不予承认的。 遗产处理正在进行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公款放弃继承后悔的,不予承认。 由此可见,继承人如果想重新取得继承权,在其他继承人有异议的情况下,必须由人民法院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继承权。人民法院会根据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提出的恢复理由重新进行认定,非经法院认定程序,继承人不能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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