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2、单位可在5%-12%范围内选择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月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 法律依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由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两部分组成。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确定。 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统制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 第二十条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单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职工本人当月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管委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按上一年度北京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当年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确定。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执行期为一个住房公积金年度。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由管委会适时调整并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