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欠缴社保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对于用人单位欠缴社保的行为,员工可以选择采取一定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主要有以下措施: 1、员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领导为其缴纳社保; 2、员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相关部门监督单位缴纳社保; 3、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4、情况严重的员工还可以提起上诉进行补偿。 欠缴社保费的处理 社保欠费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单位欠费;一种是个人欠费。因此作为劳动者,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欠费的主体,然后再寻求解决办法。 如果用人单位欠缴社保费,社保经办机构应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未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到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向所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按规定及时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予以划拨。 欠费单位如果没有在规定限期内足额缴费,还将面临滞纳金和罚款。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被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以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如果是个人欠费,可以去社保经办机构补缴欠费期间的保费,或从新开始缴费(累计计算年限),也可以不再缴费(累计缴费满15年),但采取的办法不同,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不同,所以一定要想清楚之后再做决定。 公司欠缴社保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欠交社保,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并且加收滞纳金;或者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中心投诉。劳动者因此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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