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如何通过短信送达文书给当事人? |
释义 | 这篇文章介绍了关于当事人拒绝签收电子文书的规定以及去医院看病电子社保卡的办理方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签名码的方式签收电子文书。对于被处罚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情况,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表明已送达。去医院看病电子社保卡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等APP办理。 法律分析 一、关于当事人拒绝签收电子文书的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签名码的方式签收电子文书。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现被处罚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情况,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表明已送达,或者送达人及见证人包括当地的组织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被送达人拒签说明及送达日期”并由送达人一一签名,把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可。 二、去医院看病电子社保卡怎么办理? 首先打开微信APP,在微信下方最右角找到“我”按钮,点击“我”按钮,进入后找到“钱包”按钮,在“我的钱包”就界面中,找到“城市服务”按钮。如果没有,点击“+”,在里面找到,进入城市服务,找到“社保”按钮,点击社保按钮,找到电子社保卡按钮,可以看到有社保卡二维码和可用此卡的医疗结构,我们只需要在相应的医疗机构提供二维码就可以使用了。这个可以用于社保查询、诊费结算,支付宝跟微信的操作方式大致一样。 拓展延伸 电子章的合同有法律效应吗 可靠电子签名的有效性受法律认可。加盖电子印章的合同有效。根据《电子签名法》的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同时做到了以下三点,充分保证电子公章其签署的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①CA机构颁发CA证书/公安部eID认证系统:采用国家机构认证技术,确保电子公章使用主体真实身份;②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③第三方取时技术:精确记录签约时间我国《电子签名法》明确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以下情形不适用电子印章: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结语 本文介绍了关于当事人拒绝签收电子文书的规定以及去医院看病电子社保卡的办理方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采用签名码的方式签收电子文书。对于被处罚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的情况,可以采取留置送达的方式,通过拍照录像的方式表明已送达。去医院看病时,可以通过微信APP中的城市服务、社保按钮进入电子社保卡界面,进行社保查询和诊费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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