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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股东直接诉讼和代表诉讼制度
释义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代表诉讼制度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一、公司法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怎么办?
    公司法人侵害其他股东利益股东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二、小股东利益被侵犯时维权方法有哪些
    小股东利益被侵犯时维权方法如下:
    1、有权回购请求权,大股东通过持股比例控制公司决策机构,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决定公司合并、分立、转司主要财产时,持反对票的小股东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行使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购其股权;
    2、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利益因公司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受到损害,而相关内部机构或者人员公司不能或者懒于起诉追究责任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也为了维护小股东自身利益,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可以按照法定程序以自己的名义向前述人员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三、二手公司的不合作怎么清算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发生公司清算纠纷,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怠于向清算组成员主张权利的,股东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但此时公司已经注销,股东不可能再以自己的名义向清算组提起诉讼,清算组亦不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因此,在股东认为清算组成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时,要求公司以提起诉讼的方式予以救济已经无法实现,股东此时应有权参照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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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4: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