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疫情期间社保缴纳问题解决方法 |
释义 | 单位未缴纳社保违法,劳动者可与单位协商补缴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督促单位补缴;还可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如有其他损失,可要求单位赔偿。劳动者不能直接起诉单位,但可举报。单位不缴纳社保补贴也违法。疫情期间未按时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保,可协商延期支付工资,但延期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应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单位不缴纳社保的风险包括行政处罚、补偿金责任和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首先用人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其次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或者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也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或者有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一.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吗? 不可以。用人单位、劳动者就社会保险费欠缴发生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诉,但是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 二.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只发给劳动者社保补贴是否合法 不合法。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强制性义务,不能约定免除。 三.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发放工资或未按时缴纳社保怎么办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的有关指导意见以及《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致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延期支付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对于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暂时生产经营困难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引发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的,应注重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促成双方恢复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坚持要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坚持审慎处理的原则,一般不予支持。 四.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有哪些潜在风险 1.行政处罚风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要求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2.补偿金风险。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赔偿责任风险。由于用人单位不参加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如无法补缴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劳动者发生工伤,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进行支付。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权益。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违法,可与其协商补缴或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合法权益受损,可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要求赔偿损失。注意,劳动者不能直接起诉,可通过相关部门解决争议。单位不缴社保违法,不得只发补贴。疫情期间未按时发放工资或缴纳社保,可参考相关指导意见,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单位不缴社保存在行政处罚、补偿金和赔偿责任风险。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和赔偿,用人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确保劳动关系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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