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第二次开庭吗? |
释义 | 离婚第二次开庭不一定直接宣判。一般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是会判离婚。离婚第二次开庭不是直接判,要经过开庭审理再判决。 一、一方感情破裂一方坚持不离怎么办 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如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如证据不充分,对方又不同意离婚,第一次诉讼法院可能会判决驳回起诉;如判决驳回,过六个月,您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一般判决准以离婚的较多;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但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仍然会判决双方离婚。 二、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及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下列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需要下列手续: 1、提起诉讼申请。 2、法院受理立案。 3、法院调解。 4、开庭审理。 5、法院判决。 三、二次开庭对原告有利吗 二次开庭对原告是否有利并不确定,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法院需要第二次开庭的原因和开庭审理情况来进一步分析确定。法院在第一次开庭后,如果法院认为有些事实尚需进一步调查或有其他情况需要再次开庭的,就可以通知第二次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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