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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云南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2023
释义
    云南省医保门诊报销政策如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综上所述,在门诊发生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急诊抢救(含院前急诊抢救),根据救治医疗机构级别(一级及以下按一级执行),政策范围内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照该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执行,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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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