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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台州农村宅基地人均面积标准
释义
    

法律主观:
    


    《土地管理条例》规定“在城镇和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内地区,应按照城市居住区标准统一规划建设村民住宅,不再批准 宅基地 。村民在城市发展控制区以外地区自建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应当统一规划建设;没有条件的,且本村人均耕地面积不足六百六十七平方米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七平方米;本村人均耕地面积在六百六十七平方米以上的,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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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