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父母为子女婚后购房所涉及的产权归属问题,若结婚前出资则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结婚后则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规定,在子女结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的应视为对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而在子女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处理方式应依照约定,若没有约定或不明确,应按照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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