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数民族是否可以在18岁时领结婚证? |
释义 | 我国结婚年龄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因此18岁以下不可领结婚证。结婚需满足男女双方自愿、无禁止情形等条件。无效婚姻可在达到结婚年龄后转为有效。新政策要求男女双方自愿登记结婚,男22周岁,女20周岁,直系血亲不可结婚。登记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7条。 法律分析 少数民族18岁不可以领结婚证,我国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十八岁还未达到法定婚龄当然不可以领结婚证,这种情况即使结婚了也属于无效婚姻。 结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消极条件:不得有禁止结婚的情形: (1)有配偶者。 (2)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在一定情形下,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比如结婚时,男未满22周岁、女未满20周岁的,那么这样就属于无效婚姻。但是,在男女双方达到其结婚年龄后,就可以补办登记手续。这样无效婚姻就可以转化为有效婚姻。 领结婚证有以下新政策: 1、办理登记的男女双方,应该是出于自愿进行的登记结婚。 2、男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结婚年龄不得早于20周岁。 3、男女双方如果是直系血亲,那么不可以进行登记结婚。 4、两人领结婚证时,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登记,并且要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结语 结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因此,少数民族18岁时不能领取结婚证,这样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得有强迫或干涉的情况。同时,禁止结婚的情形包括有配偶者和直系血亲等。在一定情况下,无效婚姻可以转化为有效婚姻。新政策要求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并且要到户口所在地办理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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