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盐许可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定制。根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商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或者变更登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办食盐批发许可证前办理条件: 1、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仓储设施; 4、符合本地区食盐批发企业合理布局的要求; 5、满足国家食盐批发企业管理质量等级划分及技术要求。 办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经营场所、仓储设施、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主办单位出具的副食品类商品经营面积的证明文件; 4、食盐批发(含转代批发)许可证申请表; 5、食盐转代批发委托书。 法律依据: 《食盐专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负责食盐专营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