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 1、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是,公司不能成为所投资企业的债务的连带责任人;投资要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公司对外投资或者进行担保的数额不得超出公司章程规定的数额限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公司怎样才能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 1、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2、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3、在决议表决时,被担保人不得参加表决。决议的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