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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方不肯离婚怎么向法院起诉
释义
    对方不肯离婚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应携带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然后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律规定应当准予双方离婚。但是对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需要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才可以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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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