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签订后可以变更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签订后还能更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构成要件是: 1、合同类型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2、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3、撤销的时间: 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2、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三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3、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4、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购房合同可撤销要件是什么 购房合同可撤销要件是: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三、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情形有哪些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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