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上士、四级军士长选择转业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其退役费小计要低于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官。 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士官,其不发放一次退役金,退役费(回乡补助等)远低于自谋职业退役士官。虽然看似拿到手的钱少了,实际上转业士官在住房资金、医疗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要略高于退役士官。具体明细如下: 上士转业的退役费约29375元,奖励工资3335元,住房资金119566元,医疗保险7021元,职业年金40000元,不发一次性退役金,拿到手的退役费小计为199297元。 另外,上士的养老保险区分转业至机关与企业,转业至机关的养老保险为68000元,转业至企业的养老保险为126000元。 法律依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