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保管人事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如下单位可以保管人事合同:当地的人才中心相关机构、当地的教育局、国有企业、政府、学校等。并且一般情况下,该人事合同的保管费应当由学校、用人单位等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八百九十二条 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 当事人可以约定保管场所或者方法。除紧急情况或者为维护寄存人利益外,不得擅自改变保管场所或者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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