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产假不分一二胎,期限规定如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法律客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即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的产假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