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补打发票的方式为:当事人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登报声明丢失的发票作废;税局处理后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复印存根,并提交复印件即可。 法律客观: 《契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