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条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本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法律主观: 公安局属于行政机关,公安局是政府部门的其中一个职能部门,在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者社会治安时,其行使的就是行政权,其既属于司法机关,又属于行政机关的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