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属于报到证改派? |
释义 | 毕业生如果已改变就业意向、更换单位,就需及时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就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派遣计划的形成是由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供需见面','双向选择'之后报经主管部门批准的。 毕业生的派遣需按计划进行,计划一经下达,毕业生不得随意变动。但遇下列情况时可以申请改派: 1)错派。没有这个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已经撤消或用人单位隶属关系发生了变化。 2)调配不当。院校在按单位委托代选毕业生调配过程中,所选择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用人单位要求不一致。 3)毕业生本人遭受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其它特殊原因。 改派的程序: (1)毕业生向原分配单位提出改派申请,讲明改派原因。 (2)原单位同意改派后,出具将毕业生退回学校或同意将毕业生改派到其它单位工作的公函。 (3)属调配不当的毕业生,由学校为其重新联系接收单位,或经学校同意由毕业生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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