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要明确工作目标,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实做细取缔非法、宣传教育、建档立卡、拆解处置、市场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做到禁捕全面到位、退捕按时到位、转产保障到位、执法执罚到位、长效管理到位,确保如期高质完成“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工作硬任务,全力创造出成功完成禁捕退捕工作任务可复制的新邵先进经验,向全市推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1: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