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要明确工作目标,整合部门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做实做细取缔非法、宣传教育、建档立卡、拆解处置、市场管理等各方面工作,切实做到禁捕全面到位、退捕按时到位、转产保障到位、执法执罚到位、长效管理到位,确保如期高质完成“四无”(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四清”(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工作硬任务,全力创造出成功完成禁捕退捕工作任务可复制的新邵先进经验,向全市推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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