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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释义
    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一、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除没收违法所得外,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应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二、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七十五条规定,非法占用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的,应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三、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用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使用集体土地的,如没有给农民和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的,应收回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四、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土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临时使用的是集体土地的,应责令退还原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情形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哪些情形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收回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情形
    1、为公共利益或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5、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6、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7、临时用地者超过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期限,又未办理续期手续的;8、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9、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10、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及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的土地。以上第1种和第2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者不能继续使用土地,因而对土地使用权人要给予适当补偿。对依法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国土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并处以罚款。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
    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情形:第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第二,乱用宅基地,改变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开建工厂,或者把宅基地转让给城里人等等情况,都是可能导致宅基地被收回的。第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农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来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第四,如果宅基地长时间空闲不用,也会被收回。第五,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也会被收回。第六,房屋拆迁两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会被收回。第七,房屋的主人死亡,没有继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集体土地使用权收回的范围包括什么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1、为了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是为了乡村村民的共同利益而建设的,是社会公共的需要,土地使用者的需要应当服从社会公众共同的需要。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的。此规定属于处罚性收回。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属违法用地,因土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而由其收回土地使用权,而不是由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回。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这实际上已成为闲置或荒芜土地。为了使土地资源能加以合理利用,这些土地由土地所有权人收回,可以重新安排使用。但企业的破产和兼并,或虽单位迁移土地仍利用的不能收回。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到农民的利益和公民的财产权,不能由土地所有权人任意行使,因而必须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没有原批准机关的,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第一项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损失情况予以补偿。土地使用权人需要搬迁或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予以安排。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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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7: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