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程承包和承揽合同区别
释义
    一、工程承包和承揽合同区别
    承包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是:承包合同包括承揽合同,承揽合同范围更小,更具体。首先,承揽合同具有人身性,即未经定做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其次,定作人具有任意变更和解除的权利,造成对方损失的需要进行赔偿。法律其他规定等。
    二、民法典承包合同到期是否需要解除
    民法典承包合同到期是不需要解除。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承包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也不可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三、承包合同与施工合同的区别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而承揽合同则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21: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