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和妈妈一起户口是不是享受当地的政策 |
释义 | 可以享受当地的政策。 孩子户口落户到母亲户籍所在地,是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的权利的。 孩子随母上户口没有坏处。 新生儿落户为自愿原则,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由夫妻商议决定,法律并无特别的要求。孩子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母亲户口迁移,孩子户口也可以随母迁移。 一、孩子办理户口的材料有如下: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3、拟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4、政策内生育一孩的,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政策内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二、户口怎么迁移 1、如果是结婚迁移户口,那么需要准备好两人结婚证,而且要将原先户口本上面婚姻状况修改成已婚状态。 2、除了要带结婚证之外,另外还需要先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找工作人员,办理允许签出手续,如果符合条件就会给大家发准许签出证明。 3、接下来在带上准许签出证明,还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目前所在地的公安局找工作人员办理准许签入手续,如果符合条件,那么工作人员会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条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 第三十二条 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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