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开十几年怎么离婚 |
释义 | 夫妻分居十多年要离婚的,如果双方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亲自去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民政局审核夫妻双方提交的材料后,认为夫妻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以待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为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分发离婚证;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还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一、符合办理离婚协议离婚的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且已订立离婚协议;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要离婚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夫妻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过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应当予以离婚。 二、最快几天能拿到离婚证 登记离婚最快可以自申请登记之日起第三十一天拿到离婚证。法律规定,双方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需要度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亲自到民政局向工作人员申请分发离婚证。所以当事人办理完离婚登记申请后,最快经过三十一天就可以拿到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吗? 协议离婚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夫妻协议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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