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按计划成本计价的材料明细分类核算,应设置三种明细分类账: (1)、材料明细分类账 仓库应按材料的品种和规格设置一套既有数量又有金额的材料明细分类账或材料卡片。由于材料的收发都按固定的计划成本计价,因而这种明细分类账或材料卡片的收入和发出栏只记数量,不记金额,结存栏分别记数量和金额,但金额栏不必逐笔计算登记,可以在月末时,根据材料的结存量和计划单价计算登记。除仓库设置的材料卡片外,企业财会部门还应按仓库和材料类别设置只登记金额的材料明细账。该明细账根据仓库转来的材料收发凭证,按期归类汇总登记,反映各类材料资金的占用情况。它与仓库设置的材料卡片可以起到相互核对和相互控制的作用。 (2)、材料采购明细分类账 材料采购明细分类账是用来提供外购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详细核算资料。 材料采购明细分类账,根据审核后的有关凭证,序时登记。借方金额根据付款凭证等有关单据,按实际采购成本登记;贷方金额根据计划成本计价的收料单登记。月终,将借方合计数与贷方合计数对比的差异,一次结转到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中去。对于只有借方金额而无贷方金额即已付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应逐笔转入下月的材料采购明细分类账内,以便材料验收入库时进行账务处理。 (3)、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 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是用来反映各类或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额和差异率,为调整发出材料计划成本提供依据。材料成本差异明细分类账与材料采购明细分类账的设置口径应相一致。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