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防范意识仍有偏差。 尽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医疗纠纷防范意识已经得到加强,但是,他们对医疗纠纷防范本身的认识仍然存在问题。在调查中,几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都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医疗纠纷防不胜防,不可能防!因此,他们认为,医疗纠纷防范是必要的,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但是不能花太多精力在防范上,而重点应该研究如何应付和处理医疗纠纷。我们认为,恰恰是这个观点导致很多医院防范意识不强,措施不得力,这也正是使医疗纠纷的发生有增无减的因素之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必须认识到防范医疗纠纷,特别是防范医疗事故纠纷,是医院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 2、防范措施仍然不力。 在调查中发现,尽管很多医院已经有不少的管理制度,但一是这些制度本身还不完善,其科学性、合理性、切实可行性还值得研究。二是有些医疗机构主要出于管理形式上的要求才制定了相应制度,而这些制度对执业活动的实际规范作用和效果如何,却注意不够或很少注意。三是有相当一部分医疗机构在制度的严格贯彻执行和狠抓落实上也存在相当多的问题。 一、如何有效避免医疗过失 医疗机构若避免和预防医疗过失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医院自律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要实施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科学化管理,做到医疗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改变过去的闭门办医模式,不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