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未如实告知能否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
| 释义 |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是以诚信为原则的合同,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风险情况。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公司出险或者增加承保风险,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赔付。但是,如果保险公司没有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义务,或者在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未如实告知的后果,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保险法》 第十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事项。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在知道实情后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 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单、保险说明书等保险文件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的义务和不如实告知的后果。 总之,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风险情况,如果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赔付。但是,保险公司也必须在保险文件中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和不如实告知的后果,否则保险公司无法以未如实告知为理由拒绝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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