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湖南省公安厅4月28宣布,为方便在外务工、求学、经商的湖南居民办理第二代 居民身份证 ,省公安厅推出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新举措。离开 户口所在地 的湖南居民,可以到省公安厅设立的受理服务点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本人或其监护人凭居民户口簿(换领身份证也可凭损坏或者有效期满的身份证)或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现居住地就近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办理。为进一步方便公民办理居民身份证,从7月1日起,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权限扩大到县级公安机关。同时,全省新增了125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共设置异地受理点146个。湖南省内居民离开 户籍所在地 县市区,可持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到省内居住地的县市区公安机关的异地受理点申请办证。居民自办理异地受理手续之日起,30天后可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需邮政速递证件的,可在公安机关窗口的速递派驻点办理速递手续,邮政速递部门将把证件寄递到公民指定的国内地点。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省外异地受理每证加收服务费3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