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包土地合同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不可以继承。法律规定,人身权不可以继承,而财产权一般都是可以继承的。所以在土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承包人之前在土地上获得的收益,或者是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不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 一、哪些遗产不能被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这是因为这些国有资产的使用权人的使用权都是经过特定程序授予特定人享有的,这些权利不能作为遗产,如果继承人要使用这些资源的使用权,必须另行申请,经审查批准后重新获得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但是,被继承人在承包中投下的资本,应得的个人收益仍属遗产,可依法继承,承包人享有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农村田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田地不可以继承,只能继承田地的使用权。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没有土地的所有权,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不能成为遗产,因此也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的使用权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田地。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 三、外地户口农转非还可以办理社保待遇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林地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死亡时,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一般耕地的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死亡后发包单位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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