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要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
释义 | 工商局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有以下流程: 1、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在该机构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供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以及出质股权的数额。 3、提交该机构要求的其它各项资料。 一、公司股权质押可以注销吗? 公司股权质押可以注销,但是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出现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二、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哪些 股权质押合同纠纷的裁判规则有: 1、股权让与担保系股权质押方式的有益补充,依法应认定合法有效。 2、债务人以其所持第三人的股权出质的,第三人依法不承担担保责任。 3、仅有交付股权证的行为,不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了股权质押关系。 4、以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出质,约定股权转让非限制期质权方可实现的,依法应认定该质押有效。 5、股权出质未登记的,质权不能设立,但质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晌,出质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股份质权的效力及于股份的孳息,该孳息的质押无须另行特别约定和登记。 7、出质人未经质权人同意转让已出质的股权的,一般应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 8、是否“记载于股东名册”,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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