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与见习期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以及与实习期的不同。试用期旨在为用人单位提供机会让新员工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主要目的是学习;而见习期则侧重于雇主和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和选择,以确定彼此是否适合。同时,文章还介绍了试用期的适用对象和不利后果,以及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的合法性。 法律分析 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在于: 1. 从功能上看:见习期旨在为用人单位提供机会让新员工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主要目的是学习;而试用期则侧重于雇主和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和选择,以确定彼此是否适合,其主要功能是评判。 2、从适用对象上看: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一般为毕业的学生);而试用期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 3、从适用上的不利后果看:用人单位对表现特别不好的见习生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 一、法律上有没有试用期和实习期一样的规定 试用期和实习期是不一样的。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 二、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是否合法 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合法。 事业单位之间是人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国家对事业干部的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规定,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公务员的试用期就是一年,但签订无限期合同而事业单位签订三年正式合同,到期续签。事业单位的工作有个特点,合同岗位不固定,会随时根据工作需要调岗,听从领导调遣。和公务员一样平时没有加班费和过节费、高温费,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如公务员,但义务相同,有时需要休息日值班。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结语 试用期和见习期的区别在于目的、适用对象和不利后果。试用期旨在为用人单位提供机会让新员工熟悉业务、提高技能,主要目的是学习;而见习期侧重于雇主和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和选择,以确定彼此是否适合,其主要功能是评判。适用对象上,见习期仅适用于首次参加工作的劳动者,而试用期则对变更工作后的劳动者同样适用。试用期的不利后果包括用人单位可以因试用生的表现特别不好而将其退回学校,由学校重新分配,而对试用工则是解除劳动合同。虽然事业单位试用期一年是合法的,但是事业单位之间是人事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国家对事业干部的聘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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