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权属登记有哪些流程 |
释义 | 从申请登记到发证,商品房权属登记的全过程一般需要30天左右。 一、提交材料。商品房买卖双方(或其代理人)应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和房屋产权转让申请。 二、预登记(初审)。有关交易中心经初审认为合格的,送房地产测绘部门配图,绘制房屋平面图和地籍图。初审不合格的,退还给申请人,说明理由。房产证应附有地籍图和房屋平面图。这些图纸是对房屋及其相应分摊土地面积的确认和标定,必须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认定的测量部门制作并加盖公章。买家也需要在图纸上签字或盖章。一式两份地籍图和房屋平面图,一份制作房地产权证,一份保存在房地产登记机构。购房者应支付图纸费和勘察费。 四、纳税(此处有关比例规定以上海市为例,各地具体规定不同,需当事人具体查阅当地有关地方规定)。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购房者可以正式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契税:契税占房屋成交价格的 1、5%。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的,减半征收,个人实际缴纳0.75%。财政局收取契税。 (2)印花税:印花税占房屋成交价格的0.05%,买卖双方均应缴纳。印花税由税务机关征收,有时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征收。 (3)转让费:国内商品房首次交易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0.08%,买卖双方各自支付0.08%,由房地产登记部门收取。出口商品房首次交易,买受人支付房屋成交价格的0.5%。购房者将房屋交易材料、身份证明和纳税证明提交房地产登记部门,由登记部门审核。 六、制证、发证。购房者需要支付房产证的费用和相应的印花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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