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某企业要破产,职工发现,已经有3-4年没有缴费养老保险费了,应该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破产受理前破产受理前的社保作为破产债权由清算组清理。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划入工人个人账户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应当划入工人个人账户部分隶属优先清偿的债权(同薪水隶属),通常来说公司破产后该部分花费是缴齐了的。如果个人部分缴齐了保组织查看,部分省市能够从网上查),从通常意义上而言,退休以后原则上不影响养老保险的领取!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因为步骤比较靠后,得到清偿的几率不大,要看公司亏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的政策: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比例是:职工所在企业缴纳20%,职工个人承担8%。以前的规定是,单位、那20%里面的一部分和个人的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现在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仅个人缴的那8%划入个人账户。 2、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上一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比例缴纳。 3、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计发养老保险的基数。 4、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照不同比例共同负担。其中用人单位按照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0%缴纳;职工个人以本上一年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比例缴纳。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以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数;被保险人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作为计发养老保险的基数。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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