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苏州摩托车上牌 必须是苏州市户口 且身份证地址在苏州禁摩区以外 ,本人名下没有摩托车 ,本人有摩托车驾照 ,满足上述条件方可购买摩托车上苏州摩托车牌照。 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全天禁止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因此苏州市区已停止发放摩托车车牌。 但本市户籍在非禁摩地区可以上牌,要求如下: 1、机动车型号需要在工信部产品目录中,并同时满足《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相关规定; 2、摩托车需要符合环保部门关于机动车排放等要求; 3、申请注册登记需提交的资料齐全有效的; 4、机动车所有人户籍地在禁行区域以外的 5、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有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摩托车上牌地点:苏州市车管所(虎丘区驰云路1号); 非苏州户籍人员买车上牌最新政策: 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已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办理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6、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交验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五)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但法律规定不属于征收范围的除外;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