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对共同财产都具有哪些权利义务 |
释义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这些权利义务: 1、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2、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3、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 一、夫妻一方擅自赠予第三者的房子是否可以追回 夫妻一方擅自赠予第三者的房子可以追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超越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视为无效,夫妻另一方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二、丈夫给小三的分手费妻子有权要回吗? 如果丈夫未经妻子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妻子有权要回。 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因此丈夫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分手费给小三,已经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妻子有权要回。 三、小三给丈夫的钱能要回来吗 可以。虽然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一方做出的赠与没有法定撤销事由是无法追回来的。但是,在没有另外约定财产分配协议中的夫妻财产就不受这个限制。丈夫出轨赠与小三的钱财,可以通过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权利受限来追回。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做的处分夫妻财产的行为在没有取得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是效力待定的行为,赠与钱财的合同不能当然有效。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