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的办法。 监管资金管理都有什么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山东省省级市场监管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场监管资金是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含中央切块安排,统筹用于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反垄断、纤维公证检验等方面的资金)用于支持我省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商事制度改革、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升质量发展水平、强化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安全监管、提升市场监管履职能力等方面的资金。 总结优化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规范就业创业补贴的申领和发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高质量就业的民生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结 法律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本规则所称从业人员是指以机构名义进行基金业务活动的人员,包括与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及建立劳务关系或者劳务派遣至机构的其他人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