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男方迁户口到女方家里需要的材料:1、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2、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3、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4、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5、县户政府批字(要写一份入户申请的);6、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7、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8、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