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从事林木种子经营和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即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也可搜索所在地政务网站,在其中搜索林木经营许可证相关内容,按提示办理。 二、办理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提交材料。 1、本单位或个人所生产、经营用地或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土地使用证、承包合同年限至少在10年以上);(另经营种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一式两份)。 3、生产地点的无检疫对象证明及产地检疫证明。 4、生产、经营的林木种苗树种、规格、数量清单;生产、经营林木良种的应提供省林木良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认定证书;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品种,还应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品种转让合同等证明。 5、生产、经营设备设施清单。 6、专业技术及检验人员资质证明。 7、必须认真、清楚地填写两证的专用申请表。 三、林木生产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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