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肿瘤保险拒赔,如何证明自己已如实告知? |
释义 | 法律分析:肿瘤保险属于一种特殊险种,保险公司在承保时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调查和核实。如果被保险人在申请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或症状,导致保险公司无法准确评估风险,那么在理赔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致使保险人无法正确评估保险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 3.《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合同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因此,在申请肿瘤保险时,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病史和症状,保险公司也应当在承保时充分了解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被保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已如实告知,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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