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交通保险公司欺诈行为导致我的权利受损,应该如何维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交通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导致个人权利受到损害,受害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通过相关法律途径,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 如有必要,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起诉保险公司,追究其法律责任; 3. 在维权过程中,如遇到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向相关机关举报投诉,并争取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应当遵循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不得利用合同的格式条款、协议以及其他方式克扣保险金、保险赔款和退保金,不得拖延理赔、不予支付保险金、保险赔款和退保金。” 2.《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该合同无效。”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在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商品或者提供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服务;(二)虚假宣传。(三)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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