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别人捡到可不可以用 |
释义 | 身份证丢失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此举已告知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无需挂失和登报声明。在当地派出所补办身份证时,刊登丢失声明或出具挂失证明,可作为防止他人非法使用原身份证的证据,以免被牵连。 法律分析 丢了身份证,别人捡起来可以用。因此,身份证丢失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办理丢失补领身份证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丢失证件的事实,不需要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身份证丢失到当地派出所补办,在报纸上刊登丢失声明或在派出所出具挂失证明,是防止有人利用居民原身份证进行非法活动时,以上两种证明作为脱罪的证据。 拓展延伸 遗失身份证后被他人捡到,确实存在身份信息泄露的风险。身份证是一种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上面包含了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敏感信息。如果身份证落入他人手中,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例如冒充他人身份进行诈骗、盗取个人财产等。因此,一旦发现身份证丢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办理身份证挂失手续,以减少身份信息泄露的风险。此外,也应该密切关注个人银行账户、社保、公积金等重要信息的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身份信息进行盗窃和滥用。 结语 身份证丢失后,应向公安机关申报丢失补领,不需挂失和登报声明。丢失声明和挂失证明可作为防止身份证被滥用的证据。身份证丢失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应及时报案和挂失,保护个人财产安全。同时,需保护个人银行账户、社保、公积金等重要信息,防止不法分子盗窃和滥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