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需要满足哪些特定条件?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政策及减缴条件。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符合条件的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等可以申请减缴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年费和复审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满足收入或应纳税所得额的要求,并按规定提交减缴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未按规定提交材料的将不享受费用减缴政策。 法律分析 一、专利申请费用减缓 2016年9月1日前,专利申请中的费用减缓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 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二、可减缴费用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三、专利申请费用减缓减缴条件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四、专利申请费用减缓非减缴条件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结语 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经济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可以申请专利申请费用的减缓。减缴范围包括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和复审费。申请人或专利权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如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等。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如需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则需提交相应的减缴请求书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未符合相关条件或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个人或单位将无法享受专利申请费用减缓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五章 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 第四十三条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二章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原子核变换方法以及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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