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结婚登记在哪办理? |
释义 | 涉外结婚办理登记的地点是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离婚证毁损了怎么办 离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解除的法律文书。离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对于离婚后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补救问题,如果离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 二、涉外结婚程序有哪些 涉外结婚办理手续如下:1、申请。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3、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三、假结婚对未来有影响吗 假结婚对未来有影响。具体影响是双方共同财产可能成为一方婚前财产等不利后果,当事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假婚是指男女双方都没有感情,只是为了某种目的而处理的婚姻。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中国大陆结婚,大陆居民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和华侨在中国大陆结婚,男女应到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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