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骨科不报销费用如下: 1、骨科手术钢板费用一般属于自费费用,因此医保是不予报销的,但是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中的钱进行支付。 2、骨科手术费用的产生,多是器械费用如克氏钉、空心钉、人工关节、高分子夹板等等,一般进口货是不报的。 3、如果是商业医疗保险,则骨科手术钢板费用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前提是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超过了医疗保险的免赔额后才能予以报销。 4、精神疾病、性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等相关医疗费用; 5、被保险人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 6、被保险人故意导致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自残、故意犯罪等; 7、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医保不予报销;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骨科制度里还存在很多绝对免赔的形式,即制度规定了医疗费用的起付线,在起付线以内的费用是自费的,不报销;此外,制度还规定了需全额自费的部分,如骨科不报销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磁卡工本费、护工护理费、膳食费用等服务类费用;某些药品(目录外药、进口药品、自费药、新药、贵药)、自费检查费(含特殊拍片费用)、进口器材、自费材料(进口钢钉、钢板等)也需全额自费。 骨科制度也存在部分自费的情况,如高于起付线的部分,门急诊与住院费用按照当地政策与医院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一些检查费用需自费10%;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需自费10%到20%。具体的保障范围与报销额度以当地骨科部门的公开信息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