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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重疾险拒赔理由中“投保时已患病”是否意味着没有购买重疾险的必要?
释义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重疾险理赔时,常常以“投保时已患病”作为拒赔理由。但这并不意味着购买重疾险没有必要。购买重疾险的目的是为了在未来可能发生的严重疾病时得到经济上的支持,而不是为了在患病前购买保险。因此,只要在购买保险时未隐瞒或故意误导保险公司,且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保险公司应当履行理赔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造成保险人无法确定合同的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率等重要内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被保险人投保时,应当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已知的与该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包括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和病史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保险人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证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对保险标的或者风险等重要情况作了虚假或者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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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4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