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的条件: 1、父母和子女长期分开居住。 2、分户的农户必须在经济条件上能够独立,不再需要依靠父母。 3、结婚、离婚可以成为分户的条件和理由。 符合分户要求,需要必要的文件证明如下: 1、申请人书写一份“分户申请书”,到户口所在村委会盖章。(基本上地区都要先经过村委会的同意盖章。 2、在村委会盖章之后,到户籍管理的派出所请管片民警签意见(有时需所长签字),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以及房产证或者土地证。 3、等审核通过之后,请派出所的户籍办工作人员拉一本分户之后的新户口本。 以下情况不可进行分户: (1)年满18周岁,是独生子女,不允许分户。 (2)宅基地处于贷款抵押的情况,一旦出现贷款抵押的情况,是不允许分户的。 (3)假离婚的,有很多地方为了拆迁等其他原因,选择了分居,但是没有离婚,也是不允许分户的。 (4)分户的地方正准备拆迁,是不允许进行分户的。 分户口办理的流程如下: 1、准备申请材料: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土地承包合同、房产证等; 2、提交给村委会审核; 3、通过之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分户口必须要满足以下条件: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居住有独立的房屋;分户人必须能够独立生活,在经济上独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